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35387 | ||
信件名称: | 建议农村宣传法律 | ||
信件分类: | 提交时间: | 2022-06-02 | |
信件内容: | 前几年宝丰县很多各村农村规划 新农村统一建设房子 现在很多被宝丰县公职人员购买了,不少局长 科长 越来越多公职人员购买新农村房子 没有停止迹象、 县政府在农村宣传法律缺少, 《土地管理法》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户口迁出了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屋不倒塌,依旧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允许翻新和重建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 符合一宅一户分配条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以上法律可以看出来 新农村统一建设房子非本村人员不可以买卖 建议宝丰县各村宣传宅基地法律,同时各村自查 非法购买新农村房子 这样挽救本地很多公职人员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 | 2022-06-06 |
回复内容: | 2020年9月,宝丰县被确定为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为扎实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宝丰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精心组织编制的《宝丰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实施。截止目前,已完成县域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工作,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13万宗,其中,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3000多宗。 宝丰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宝丰县农村宅基地分类处置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2021年印制《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3万册,制作宣传横幅1300余幅,张贴宣传标语6000余张,组织乡镇及各村工作人员培训3轮5000人次。2022年预印制《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资料汇编》500册,预制作《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宣传版面320幅,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申请、审批、验收等三联复印纸2000册。 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