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579217291/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4-04
- 主题分类
- 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为推动《365bet体育网址_365系统维护不给提款怎么办_bet3365西甲人民政府关于印发365bet体育网址_365系统维护不给提款怎么办_bet3365西甲加快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2022〕13号)有效实施,切实提高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强力构建“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持续提升种养水平
1.做好优质果蔬培育。对新建或扩建果蔬生产园区500亩、1000亩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对新建或扩建标准塑料大棚集中连片200亩、500亩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对新建或扩建日光温室集中连片100亩、200亩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现代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园,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扶持食用菌产业发展。对新建或扩建小拱棚集中连片300亩、500亩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对新建或扩建塑料大棚集中连片200亩、500亩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对新建或扩建工厂化、智能化立体车间20座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建或扩建年生产销售食用菌菌棒1000万棒以上、带动经营主体50户以上的重点企业,连续三年每年奖励10万元。
3.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对新建或扩建1个基础母牛存栏3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连续三年每年奖励2万元;对新建或扩建1个郏县红牛基础母牛存栏3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连续三年每年奖励5万元;对新建或扩建1个1000头畜位的重点养殖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所建畜位用于郏县红牛养殖的,连续三年每年奖励50万元;对每带动1个年出栏30头肉牛养殖大户的龙头企业,连续三年每年奖励1万元;对每带动1个年出栏30头郏县红牛养殖大户的龙头企业,连续三年每年奖励3万元。
4.强化生猪企业化生产。对连续两年生猪存栏超过10万头的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5.扩大鸽业养殖规模。对新建或扩建标准化鸽舍40座以上、新增种鸽10万对以上的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龙头企业通过利益联结机制,每新带动1个2500对种鸽养殖大户的,一次性奖励龙头企业1万元,一次性奖励养殖大户1万元。
二、抓实抓细三产融合
6.抓好粮食加工。对新建或扩建固定资产投资4000万元以上、初加工能力5万吨以上或深加工能力3万吨以上的粮食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建或扩建固定投资7000万元以上、初加工能力10万吨以上或深加工能力5万吨以上的粮食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7.做好果蔬加工。对新建或扩建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年分拣加工果蔬能力1万吨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新建或扩建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年分拣加工果蔬能力3万吨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建或扩建固定资产投资4000万元以上、年分拣加工果蔬能力5万吨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8.做好食用菌加工。对新建或扩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加工食用菌鲜品能力3万吨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9.做好生猪加工。对新建或扩建年屠宰量100万头以上的生猪屠宰加工项目,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年加工产值5亿元以上的猪肉制品(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10.抓好肉牛加工。对年新增屠宰量5000头以上的肉牛屠宰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年新增屠宰量10000头以上的肉牛屠宰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建或扩建年加工产值5亿元以上的牛肉(牛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11.提升乳鸽产品附加值。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年屠宰乳鸽2000万只以上的初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建年加工产值5亿元以上的鸽业精深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12.做好冷库和电商建设。对冷库规模达到20000立方米以上且正常使用的涉农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建或扩建冷库规模10000立方米以上的涉农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农产品年网络销售额(上行网络销售)达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电商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30万元。
三、健全完善发展载体
13.推进农业产业园和产业强镇建设。新认定1个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每成功创建1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次性奖励5万元;认定1个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14.打造产业发展集群。新进入1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打造1个年产值不低于5亿元、10亿元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
15.培育壮大“一村一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四、发展壮大经营主体
16.引育农业龙头企业。对新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3万元。
17.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新认定1个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18.加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对新成立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
五、全力打造农业品牌
19.推进农产品认证许可。对新登记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获得有机认证(仅限中绿华夏认证)的农产品,奖励5万元,每增加一项农产品再奖励2.5万元;对首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奖励1.5万元,每增加一项农产品再奖励0.5万元。对成功续展换证的,按照上述标准的50%进行奖励。
20.加快培育知名品牌。对新获得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省知名农业品牌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21.加强绿色富硒农产品品牌培育。对新获得省知名农业品牌的富硒农产品品牌,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为“鹰城名优”的富硒农产品品牌,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的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2.宣传推介优质农产品。组织优质农产品参加省政府安排的农交会、农洽会、豫沪合作、豫京合作等展示展销活动,每年安排60万元用于宣传推介我市优质特色农产品;对参与国家级展会获奖的参展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龙头企业新建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六、创新驱动科技赋能
23.支持农业科技研发。每研发1项原发性、原创性科技成果并应用于涉农领域,对单位、团队或个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成功申报1项省级以上涉农科研项目,对单位、团队或个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通过科研成果每引进1家国家级或省级龙头企业,对单位、团队或个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24.支持新技术培训、推广、示范。将涉农新型经营主体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培训纳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培训计划;鼓励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现场培训指导,每年评选10大农技服务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万元;支持企业领办农作物新技术展示基地,每新建1个基地,一次性奖励领办企业3—10万元。
25.抓好育种工作。支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示范、推广,新培育并通过国家级、省级审定的品种,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支持企业领办新品种示范基地,每新建1个基地,奖励领办企业3—10万元。
26.抓好地方优良品种保护。积极培育郏县红牛优良品种,对国家级核心保种场,每年补贴保种经费100万元。
七、不断夯实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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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强化金融支持保障。通过搭建农业产融对接、农村产权评估交易、涉农经营主体信息共享“三个平台”,建立涉农经营主体“白名单”、贷款贴息“两项制度”,推广“党建+金融”模式,构建政府、银行、企业风险共担、合作共赢机制,引导涉农经营主体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诚信意识。引导政府投融资平台积极支持涉农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创新支持涉农经营主体发展的金融产品,开发“活体贷”“应收账款抵押贷”“税贷”“订单贷”等,实行最低利率支农和付息续贷政策,全力支持涉农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对于支持涉农产业发展成效显着的政府投融资平台、金融机构,每年进行表扬奖励。对重点涉农龙头企业实行贷款贴息制度,连续三年给予50%的贷款贴息补贴。
28.盘活挖潜产业用地。推进以乡镇为单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协调做好土地流转、托管等,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支持产业项目落地。对用地保障支持力度大、成效显着的村两委、合作经济组织,一次性奖励3—5万元。
29.鼓励争取产业政策资金支持。对争取中央、省财政预算内政策资金2000万元以上、用于支持亿元以上农业产业项目的牵头部门或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个人进行奖励。
八、其他产业支持政策
30.对优质果蔬、食用菌、肉牛、生猪、鸽业等主导产业以外的农业产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参照主导产业奖补政策进行奖励。
本文件涉及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列入预算,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同时,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要结合本文件的实施,重点向涉农龙头企业的引育进行倾斜。
本文件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